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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3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班的通知
各市律师协会:
经研究决定,省律协定于2014年2月中旬举办全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训人员
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,并在2013年12月31日24点前通过点睛网络培训,拟申请《律师执业证》的实习人员(以下简称学员)。
二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培训分山东律师学院、山东政法学院两个培训点举办。
(一)山东律师学院培训点
参加人员为:济南、青岛、淄博、日照、省直所的学员
(名单附后)。
培训时间:2月18日上午8:30—12:00报到,下午14:00至23日培训、考试。授课地点为山东律师学院礼堂。
报到地点:山东律师学院礼堂(地址: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内)。
(二)山东政法学院培训点
参加人员为: 枣庄、东营、烟台、潍坊、济宁、泰安、威海、莱芜、临沂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市的学员(名单附后)。
培训时间:2月19日上午8:30—12:00报到,下午14:00至24日培训、考试。授课地点为山东政法学院礼堂。
报到地点:山东政法学院礼堂(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)。
三、培训内容及考试
本次培训内容包括:律师执业价值观、律师职业道德、律师执业素养、律师执业技能等内容。参加培训人员应提前自学由全国律协编印的《律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规范》、《律师执业基本素养》、《律师执业基本技能》(上下册),此内容一并列入考试范围。
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,合格的颁发《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》,不合格者重新参加省、市律协组织的培训。
学员每人交培训费150元,用于师资、场地租赁、印制学习资料、学习用品等。
四、几点要求
(一)学员凭实习证、身份证办理报到手续,和用于考试查验。
(二)请各市律师协会指定1名带队人员,协助省律协秘书处做好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参训人员食宿费自理。建议参训人员提前预定好酒店。
山东省律师协会
2014年1月29日